丰富廉洁宣教载体,推动监督执纪标准化
四川能投新城公司升级改版纪检监察网络专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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丰富廉洁宣教载体,推动监督执纪标准化
-四川能投新城公司升级改版纪检监察网络专栏
8月26日,新城公司纪委通过设计策划“纪检动态”“纪法学习”“工作指导”“警钟长鸣”“信访公开”5个板块,实时更新工作动态,登载党纪党规、国家法律法规,展示监督执纪工作流程,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,分层分级公示信访渠道,对公司网站纪检监察专栏进行了全面升级改版。
专栏开通后,新城暨所属各公司干部员工纷纷上线访问学习,纪检监察人员取得密码授权,登陆查看信访处置、执纪审查和约谈流程,并下载相关附件文书,熟悉工作步骤和环节。
本次升级改版,充分体现了公司纪委对加强党风廉政信息化、标准化建设的重视,是依托网络平台丰富廉洁宣教载体,强化纪检业务指导,常态化推进法纪教育、警示教育,增强监督效能和自觉性的一次重要尝试。
(纪检审计部供稿)
一、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,应当客观真实,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,不得捏造、歪曲事实,不得诬告、陷害他人。
二、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、法规,不得损害国家、社会、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,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,不得有下列行为:
(一)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、公共场所非法聚集,围堵、冲击国家机关,拦截公务车辆,或者堵塞、阻断交通的;
(二)携带危险物品、管制器具的;
(三)侮辱、殴打、威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,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;
(四)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、滋事,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的;
(五)煽动、串联、胁迫、以财物诱使、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的;
(六)扰乱公共秩序、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其他行为。
三、信访人须严格按照组织管理和干部管理权限,向相应的纪检监察职能部门反映问题。
(一)新城公司管理范围:所属各党支部(党总支)、各二级公司;本部员工、中层干部,各二级公司班子成员。
(二)所属各二级公司管理范围:所属各党支部、各三级公司;本部员工、中层干部,各三级公司班子成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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